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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笔从戎,无上光荣!2024年秋季征兵火热进行中!
2024-06-09 22:34  

一腔热血,一场青春

一副军衔,一次成长

一身戎装,一生荣光

  强国必须强军,军强才能国安。我校2024年秋季征兵号角已吹响,学校真诚地号召天城大有为青年自觉接受祖国挑选,到火热军营去建功立业,唱响青春最美旋律!

为便于同学们熟知征兵动态信息

现将我校

2024年秋季征兵工作

相关事宜通知如下

入伍要求

(一)应征报名

全国征兵网(男兵)报名时间

2023年12月1日 至 2024年8月10日

全国征兵网(女兵)报名时间:

2024年7月1日 至 2024年8月10日

(二)征集对象

  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。

三)征集年龄

  1.男兵: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,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。

  2.女兵: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。

  3.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。

(四)基本条件

  1.身高:男青年160cm以上,女青年158cm以上。

  2.体重: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<7.0mmol/L的,合格。男性:17.5≤BMI<30,其中:17.5≤男性身体条件兵BMI<27;女性:17≤BMI<24。BMI≥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,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<6.5%,合格。BMI=体重(千克)除以身高(米)的平方。

  3.视力: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5,不合格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.8,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,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.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,不合格。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(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)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.8,眼底检查正常,除潜艇人员、潜水员、空降兵外合格。

  4.政治条件、体格条件等其他条件按照《应征政治考核工作规定》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注:具体身体条件参见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(https://www.gfbzb.gov.cn/zbbm/zcfg/byfg/tjbz.shtml)。

入伍流程

  1.网上报名。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可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(https://www.gfbzb.gov.cn/),完成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。


  2.体检政审。已在学校完成应征报名的同学,学校将协同和平区人武部统一组织体检和政治审查。

3.走访调查。对于政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,对该生进行走访调查,考察了解应征青年的病史情况、政治思想、家庭背景、文化程度、个人经历,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。

  4.预定新兵。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,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,同等条件下,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。

  5.张榜公示。对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张榜公示,接受监督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

  6.批准入伍。体检、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,由兵役机关正式批准入伍,陆续发放《入伍通知书》。学生凭《入伍通知书》办理保留学籍、学费资助等手续,享受义务兵优待等政策,等待交接起运,统一输送到部队服役。

优惠政策

  学校鼓励学生履行兵役义务,入伍期间思想、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,未受任何处分,可按《天津城建大学大学生征兵工作管理规定》(天城大政〔2021〕13号)文件规定享受国家、军队及天津市关于入伍学生保留学籍(入学资格)、专业调整、课程免修、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、研究生专项招录、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惠兵政策。

  1.复学(入学)政策

  服义务兵役前在校就读学生(含新生),服役期间,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,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。

  2.优先征集入伍

  对大学生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、优先体检政考、优先审批定兵、优先分配去向。

  3.国家学费资助

 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,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;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,国家实行学费减免。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,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。

  4.升学优惠

 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具体政策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。

  5.复学(入学)转专业

  退役后入学或复学,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要求的学生,按照学校日程安排,经申请转入学院考核合格,优先录取。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,经申请转入学院考核合格,本科生(非毕业班学生)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,不受名额限制,可予以录取。

  6.课程免修

  在校生(含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、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。

  免修等级制课程成绩记载原则:服役期间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者计优秀;入伍前已经取得学分者,不重新计分;入伍前未通过者,复学后计及格。

  免修百分制课程成绩记载原则:服役期间未受到任何违纪处分者计90分;获得“四有优秀士兵”“个人嘉奖”“红旗哨兵”等荣誉者计95分;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计满分;入伍前已经取得学分者不重新计分;入伍前未通过者,复学后计60分。

  7. 学分激励

  正常退伍或因身体不适等非主观原因退兵的学生,当学期修读的课程,凡是参加课程考核者(考核成绩>0 分),其总评成绩加20分,加分后总评成绩最高计75分,或以实际总评成绩计,由学生持加分表向任课老师申请通过后执行。

  8.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

  被批准入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,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与相关学习、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的,学校准予毕业。

  9. 校级荣誉

  对于应征地为我校的入伍学生,经学院推荐,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、武装部)审核,符合条件的,在入伍当年,授予校级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研究生”荣誉称号。在学生毕业当年,授予校级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。

  10.优抚保障

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每年42404元;从学校参军入伍的学生,退役后天津市和平区一次性发放约55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;对当年入伍应征地为我校的男性毕业生(含毕业班生),和平区人武部发放高校毕业生入伍奖励金一次性奖励10000元;退役复学学生复学在校期间每年享受3300元本科生国家助学金。加上学费资助、部队津贴和保险等补助,每位参军入伍学生两年义务兵直接经济支持可达23万元左右。

  11.退役就业服务

  退役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、我校就业招聘会,享受就业信息、重点推荐、就业指导等服务。从我市入伍的非津籍大学生退役后优先在津落户、市内迁移等。

  12. 安排工作

 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:士官服现役满12年;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;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;烈士子女。

  13.其它政策

  学生参军入伍后,符合条件的同学在部队可以选取士官、考军校、直接提干;转业后成为国家公务员、企事业单位干部;公务员和各事业单位定向考录,按照国家、天津市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。

学校入伍须知

  1.参军同学须加群:2024绿色飞扬(512114356)。

  2.全国征兵网报名时,学校所在地选择:天津市-和平区-天津城建大学,应征地选择院校所在地:天津市-和平区-天津城建大学。

学校及各学院征兵工作站联系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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